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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0250121001 | |||
标 题 | 我和我的364名志愿者朋友 | |||
姓 名 | 尕** | |||
写信时间 | 2025年01月21日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王书记: 我是一名县政府统一招录的入职10余年的县级志愿者,像我这样身份的人员目前还有364名。我们这些人大多从事过办公室文秘、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精准扶贫等重点工作,亲眼见证过农村面貌发生的翻天覆地,感受过脱贫群众致富增收的喜悦,体会过疫情防控的艰辛,面对重重困难和压力,我们依然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勤勉工作,无怨无悔。 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在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与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个主要矛盾体现在志愿者身上就是没有实现收入平衡。我和我的志愿者朋友每月领取不到3000元的生活补助,既要赡养老人、又要抚养孩子、还要按期还房贷、车贷,有的人至今还在租房生活,工作年限长、工作待遇低、生活压力大是我们身上唯一的标签,我们迷茫、我们也很无助。 恳请县委县政府给予我们关心关怀,协调解决工作待遇,让全县365名县级志愿者感受到县委县政府的温暖。 最后,祝愿王书记身体健康、万事如意!祝愿互助明天更加精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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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志愿者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现就您反映问题答复如下: 我县县级志愿者是为缓解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压力而设立的志愿服务性岗位,现在岗355名。 我县县级志愿者管理是严格按照《互助县“三支一扶”大学生管理办法》(互政〔2008〕195号)执行,《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志愿者生活费待遇计发办法。根据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原则同意将第四轮服务期满的县级志愿者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继续聘用的批复》(互政〔2017〕278号)文件:“聘用的第四轮服务期满的县级志愿者为编外人员,实行动态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生活费补助在现行标准2590元/月的基础上每年增资70元,今后凡第四轮服务期满的县级志愿者照此执行”的精神执行,目前绝大多数县级志愿者第四轮服务期已满,均按以上规定执行。 县级志愿者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县财政负担,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 另外,向县级志愿者发放交通费(50元/人.月)、烤火费按在编人员水平发放,年度考核奖按在编人员50%比例发放。 我县在编在职人员的费用,绝大多数由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支付,而县级志愿者生活待遇则全部由县级财政负担,我县财政收入少,资金压力大,短期内大幅度增加生活费,县级财政无力承受。 感谢您对我县县级志愿者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承办单位:互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办人:虎文英 联系方式:0972-5959967 审核人:何积妍 联系方式:0972-59599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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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25-0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