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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41118001 | |||
标 题 | 关于新宁苑安置小区的遗留问题 | |||
姓 名 | 李** | |||
写信时间 | 2024年11月18日 | |||
信件内容 | 各位领导: 新宁苑安置小区自振兴大道拆迁户入住以来,经过十几年的居住,小区环境设施问题日益显现:外墙保温层脱落,雨水管损毁,污水井、管网设施老化等等,希望政府对该小区所显现的问题给予重视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并落实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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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新宁苑安置小区业主: 您好!您反映的信访件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进行了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互助县新宁苑安置小区位于威远镇南大街,于2010年6月开工建设,建有住宅楼10栋,住户233户,于2011年12月底交付使用。 二、调查处理情况 根据国家住建部规定,“十四五”期间(2021-2025年),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鼓励合理拓展改造实施单元,根据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需要,在确保可如期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的前提下,可结合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将建成于2000年底后、2005年底前的住宅小区纳入改造范围。新宁苑安置小区于2010年6月开工建设,超出国家改造年限标准,故无法纳入现阶段的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建议业主缴纳住宅维修资金并申请维修。在今后的老旧小区改造中,若国家调整改造年限范围,我中心将积极申报新宁苑安置小区纳入改造计划。 在此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感谢您对我县住房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09728327814 承办单位: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项目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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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24-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