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大以来,互助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坚定不移地抓项目、抓企业、抓民生工程,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使农村经济得到持续快速增长,经济运行质量进一步提高,结构调整成效明显,使人民群众得到的实惠逐年增加,生活质量明显提升。
2007—2012年,互助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把“加强农业、促进工业、大力发展土族民俗旅游业,以工哺农,实施城乡统筹发展。突出特色,科学发展,从而增加和带动农牧民的收入”作为宏观调控的中心工作来抓,对促进农牧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努力化解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利因素。积极打造特色农牧业生产,稳步发展家庭家庭二、三产业,同时鼓励农民走出家门,放眼看世界,组织农民在外就业,拓宽就业渠道,实现自身价值,转变观念,增强创业意识,增收渠道呈现多样化。农牧民收入逐年增加,生产积极性高涨,五年间互助县的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852.91元,比全省平均数5364.38元,高488.53元,在海东名列前茅。收入水平从2007年的2883.0元,增加到2012年的5852.91元,年均增长 15.21 % ,年收入增加额由2007年的422.48元,扩大到2012年的820.75元,收入结构呈现新的变化。
就业渠道增加,工资性收入增长明显。2012年农牧民人均达到3040.96元,占纯收入的比重为51.96%,五年间比重提高了8.59个百分点。比2007年的1250.33元,增加1790.63元,年平均增长19.45%。其中在非企业组织中劳动得到的收入为101.13元,比2007年的58.09元,年均增长11.73 %,在本乡地域内劳动所得的收入205.41元,比2007年的88.44元,年均增长18.36 %。
特色种养结合,家庭经营二、三产业发展扩大,促使家庭经营纯收入结构性增长变化大。2012年农牧民家庭经营性收入人均2069.70元,占纯收入的比重是35.36%,收入比重比2007年下降了11.41个百分点。2007年以来,年均增长8.95 %,其中从事一产的收入为1589.95元,年均增长7.08 %,从事二产的收入92.76元,年均增长19.05 %,从事三产的收入386.99元,年均增长19.10 %。
近几年由于农民正处於转型时期,外出务工形式多样化,出现了农民的土地转包和土地集约化经营等流转形式,导致财产性纯收入逐年增加,2012年达93.67元,2007年以来,年均增长 31.05 %,占纯收入的比重为1.6%,纯收入比重提高了0.8个百分点。
由于粮食直补、医疗报销比列、低保标准、农村养老金发放标准等一系列补助标准的提高以及农村危房改造、奖励性住房和新农村建设等项目的实施,有力地拉动了农民转移性收入的高速增长。2012年转移性纯收入高达648.58元,占纯收入的比重为11.08%,五年间比重提高了2.06个百分点,年均增长20.04 %,互助县农牧民享受党和政府的各项优惠政策而获得的转移性收入呈现高增长态势。
(作者:刘应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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