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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hzxrmzfbgs/2025-00007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互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时效:是 |
主题分类:社会福利 | 发布日期:2025-06-10 |
互政办〔2025〕31号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高寨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充分发挥农村互助幸福院在农村养老服务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县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率,持续深化养老服务领域专项整治,现就规范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评级标准
我县通过改扩建、新建等方式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159个,按照分层分类管理原则,依据设施设备完善程度、服务开展情况、运营活跃度等指标分为三个类别。
一类农村互助幸福院:星级评定为二星级以上农村互助幸福院,设施设备齐全且维护良好,服务项目丰富多样,设置管理人员3-5名,每周开展1-3次文化娱乐、助餐、日间照料等服务,老年人参与度高,能充分发挥养老服务功能。
二类农村互助幸福院:设施设备基本完备,重大节假日开展服务,运营管理存在一定提升空间,需进一步优化服务与管理,力争在3年内达到二星级农村互助幸福院标准,设置管理人员1-3名,每周开展服务。
三类农村互助幸福院:设施设备损坏、遗失,活动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未开展服务,需重点整改提升,恢复正常服务功能,力争在5年内达到二星级农村互助幸福院标准,设置管理人员1-2名,设置管理人员1-3名,每周开展服务。
二、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
各乡镇(街道)在3-5年时间内实现辖区已建幸福院一类达20%、二类达30%、三类达50%。
(一)明确运营主体责任。农村互助幸福院统一由村委会负责运营管理,全面统筹安排幸福院日常运营、人员调配、服务安排、安全管理等工作。
(二)健全规章制度体系。各乡镇(街道)指导村建立健全农村互助幸福院财务管理、人员管理、安全管理、卫生管理、服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监督落实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安全规范资金使用,定期公开财务收支情况,接受村民监督。加强管理和服务培训,逐步提高农村互助幸福院的服务水平和质量。
(三)优化服务内容项目。农村互助幸福院要以满足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为重点,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急等生活照料服务,以及文化娱乐、精神慰藉、健康讲座等服务。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拓展服务领域,增加服务项目,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多样化的服务。
(四)合理标准收费运营。根据运营成本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报乡镇政府和民政局备案后公示执行。收费标准要充分考虑老年人经济承受能力,要坚持公益属性,严禁以盈利为目高收费。对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要给予适当减免优惠。
(五)加强管理评级促建。各农村互助幸福院要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要建立健全服务对象信息、服务记录、活动开展、财务收支、安全检查等档案资料,确保档案完整、规范、可追溯。要积极参与农村互助幸福院星级评定工作,对照评定标准,查缺补漏、改进提升,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不断提高运营管理水平。
三、相关要求
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对社会和谐、养老事业发展的重要性。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对运行不规范、固定资产遗失,运行率低的农村互助幸福院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切实保障老年人权益福利。二要聚焦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服务质量、奖补资金管理等方面,强化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三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村民和社会各界对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四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农村互助幸福院的功能作用和运行管理情况,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养老服务事业的良好氛围。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