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hzxrmzfbgs/2022-00061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互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文时效: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22-05-12
互政办〔2022〕37号: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互助县乡村建设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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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政办〔2022〕37号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互助县乡村建设评估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高寨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省驻县有关单位:

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拟定的《互助县乡村建设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


互助县乡村建设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农村牧区工作会议、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和乡村振兴“八大行动”工作安排,做好乡村建设基础性工作,建立乡村建设评估机制,全面掌握全县乡村建设现状和水平,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根据《海东市乡村建设评估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全县乡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乡村建设评估作为推进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抓手,通过乡村建设评估,全面掌握乡村建设状况和水平,深入查找乡村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推进乡村建设,切实提高乡村建设水平,缩小城乡差距,不断增强全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评估对象

乡村建设评估工作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评估对象为全县范围内所有村庄,包括历年实施的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村、“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百企联百村”等已安排整村推进的村庄,未实施高原美丽乡村建设任务、整村推进项目的村庄,以及拟实施高原美丽乡村、乡村振兴试点村、乡村旅游重点村等村庄。

三、评估时间及范围

第一阶段:按照《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乡村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互政办函〔2022〕51)文件要求,完成2022年度拟实施的28个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村、乡村振兴试点村、乡村旅游重点村评估工作。

第二阶段:2022年8月底前按照《青海省乡村建设评估办法(试行)》要求,完成全县剩余村庄评估工作。

四、评估内容

聚焦与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从村庄规划、住房建设、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环境整治、产业发展、基层治理七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工作通过指标评估和村民满意度调查两个方面进行。

五、评估方式

本次评估分为实地调研和村民满意度调查问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进一步摸清村庄建设状况和水平,深入查找村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短板,提出针对性建议和发展思路,为下一步高效推进乡村建设提供重要依据和基础。

六、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全县乡村建设评估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互助县乡村建设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贺世军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石多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马华旦  县文体旅游局局长

        曹宏泰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杨绍进  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袁占良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星全鹄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局长

        曹田泰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师小兵  县水利局局长

        马  俊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吴忠禄  县教育局局长

        张得林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闫占邦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魏成林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张荣奎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蒲  倩  县民政局局长

        徐尚通  县供电公司经理

        纪  斌  县电信公司经理

        马雪琴  县移动公司经理

        海永军  县联通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杨绍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

组建乡村建设评估组,评估组由各乡镇人民政府、高寨街道办事处、县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和科技局、林业和草原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教育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乡村振兴局、文体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单位相关专家及干部组成,负责全县乡村建设评估工作。

七、工作安排

(一)全面动员部署。印发《互助县乡村建设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乡村建设评估工作,明确评估目的、内容、方式、时限等要求,全面启动评估工作。

(二)行业数据采集。各乡镇(街道)、相关单位提前做好村庄基础数据、佐证资料的收集整理,有关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国土数据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为准。

(三)入村现场调研。评估组深入村庄开展实地调研,进村入户对农牧民群众、村干部开展访谈,深入了解村庄建设管理、乡村风貌等基本情况。

(四)开展分析评估。评估组在摸清村庄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分析评估建设水平,开展综合研判,找准村庄现状特征,列出问题清单和建设需求台账。

(五)形成评估报告。评估组认真梳理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村庄类型,分级分类建立村庄建设台账。评估报告征求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意见后报县政府,由县政府审定后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乡村建设评估是全面掌握乡村建设状况和水平、深入查找乡村建设中存在问题和短板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乡镇(街道)、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乡村建设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全面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把乡村建设评估作为当前重要工作任务来抓,确保评估工作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工作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主动靠前指挥,积极履行职责,指定专人做好乡村建设评估工作,切实做到措施具体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三)保障评估质量。县乡村建设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成员单位抽调各自领域熟悉乡村建设评估方面的专家及工作人员组成评估组,认真开展全县乡村建设评估工作。同时,要时刻绷紧数据质量这根弦,严格执行评价方案,保证调查数据真实、准确、无误,确保评估工作按期高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