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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hzxrmzfbgs/2022-00038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互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时效:是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日期:2022-04-24 |
互政函〔2022〕85号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互助县2022年少数民族发展项目
资金安排计划的批复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你局《关于互助县2022年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安排计划的请示》(互民宗字〔2022〕28号)悉。经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2022年第2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互助县2022年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安排计划,同意安排530万元资金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安排100万元资金实施乡村病害道路维修项目;安排408万元资金实施五峰镇陈家台民族传统铁艺加工基地建设项目;安排400万元资金实施互助县设施农业蔬菜大棚建设项目;安排207万元资金实施土族文化传承保护发展项目;安排200万元资金实施露地蔬菜种植项目;安排200万元资金实施民宿、农家院改造提升项目;安排140万元资金实施蔬菜、马铃薯及蚕豆订单补助项目;安排100万元资金实施五峰镇白多峨村传统手工艺品作坊建设项目;安排84万元资金实施五十镇寺滩村、南门峡镇却藏寺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五十镇寺滩村安排52万元、南门峡镇却藏寺村32万元);安排28万元资金实施丹麻镇千亩蚕豆连片种植示范项目;安排20万元资金实施东沟乡民俗接待点提档升级项目;安排15万元资金实施加定镇下河村一村一品花椒种植项目;安排532万元资金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五峰镇仓家村安排45万元、东山乡东山村安排110万元、东山乡联大村安排46万元、松多乡哈什村安排77万元、高寨街道西村安排110万元、台子乡哇麻村安排144万元);安排15万元资金实施边销茶采购项目。
请你局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青财农字〔2021〕821号)等政策规定、文件精神和资金使用计划,依法依规按程序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切实加强资金使用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完成、资金安全发挥效益。同时,要加强资产管理,将项目纳入资产管理范围,健全资产管理台账,做好确权登记和运营维护,确保项目有收益、群众能受益,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
附件:互助县2022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计划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