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20200407-154249-459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互助县人民政府  公文时效: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13-08-02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互助县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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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互助县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

互政办〔2013〕6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北山景区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省驻县各单位,各科级事业单位,规模以上企业:

县公安局拟定的《互助县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互助县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方案

为深刻汲取湖北襄阳“4·14”重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切实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县人民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的原则,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乡镇、社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深入排查整治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的火灾隐患,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改善全县消防安全环境,坚决杜绝重特大及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县上成立由主管县长任组长,县公安局主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县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的实施。

三、工作任务

(一)整治范围。主要包括网吧、游戏厅、KTV等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门诊楼、住院楼,学校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宿舍和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公共图书馆阅览室,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景区,寺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集生产、仓储和员工集体宿舍为一体的生产型“三合一”建筑,集商品贸易、货物储存和住家为一体的经营型“三合一”建筑,集娱乐、餐饮、休闲、保健等为一体的服务型“三合一”建筑。

(二)整治重点。建筑工程是否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取得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落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楼梯间的设置形式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防盗网、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制定,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并实施演练;三项报告是否落实;电器产品、燃气设备安装、使用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厨房、发电机房、储油间、充电间、工作间、休息室等重点部位的用火、用电、用油行为管理是否到位;是否存在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违章搭建彩钢板房占用防火间距、堵塞疏散通道以及用作各类临时功能性用房的违法行为;是否在人员密集场所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合用场所各个功能区域之间是否设置防火分隔等措施。

(三)整治措施。在专项整治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技术标准,坚决杜绝打“擦边球”,对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或久拖拒不整改的单位和场所,要做到“六个一律”,即:凡发现人员密集场所未办理消防审批手续就擅自施工或营业,一律责令停止施工和停止使用;凡发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建筑消防设施未签订维保协议的,因维护管理不到位,导致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能有效发挥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凡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要坚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将障碍物予以拆除;凡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在人员密集场所内违规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存在重大危险源的,一律查封。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3至5月25日)。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本辖区和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评估,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改什么隐患”的原则,专题安排部署,建立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任务。

(二)自查自改阶段(5月26日至6月10日)。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落实责任主体,细化工作措施,层层签订工作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力以赴开展辖区和行业系统消防安全自查自改行动。

(三)联合排查阶段(6月11日至6月20日)。县政府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排查,对各乡镇、部门和单位消防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漏补缺,开展攻坚行动,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督导总结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县政府牵头,组织公安、消防、住建、安监、民政、教育、卫生、旅游、工商等部门进行专项督导,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和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并结合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认真分析本地消防安全状况及火灾形势,找准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的整改问题,研究制定科学有效的整治措施,全力以赴消除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的火灾隐患,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二)落实责任,加强督导。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建立领导分片包干制度,完善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县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适时开展工作督查,对发现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督促整改。县安监、文体、工商等相关部门要在行政审批、行业监管中严格把关,加强源头管理,切实堵塞漏洞。

(三)注重实效,营造氛围。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结合辖区和行业系统的火灾特点,深入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和《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有针对性地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大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同时,要发动新闻媒体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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