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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20200407-154218-799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互助县人民政府 | 公文时效:是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17-08-17 |
互政办〔2017〕146号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互助县2017年度大气污染
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县环保局拟定的《互助县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计划》要求组织实施。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7日
互助县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为持续推进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断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确保圆满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目标,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属地管理与区域协作相一致、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治理,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创新驱动、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
二、工作目标
(一)环境空气质量目标。 2017年,互助县环境空气优良率达78%以上,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110微克/立方米以内,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以内,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日均浓度保持稳定控制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以内;城区内渣土运输车辆密闭率达100%,主干道机扫率达79%以上,设备使用率达100%。同时,落实2017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完成年度总量减排目标。
(二)大气环境管理目标。进一步健全大气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县域大气环境管理台账,加大燃煤锅炉煤改气进程,加强煤炭市场管控,禁止劣质煤炭入县;深化工业源大气污染治理,对铁合金、碳化硅等重点企业进行限期治理;进一步整治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能力建设,稳步做好大气环境质量预报预警工作,促进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年度重点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一是优化产业布局。继续严控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设,坚决遏制产能过剩行业扩张,限制新建、扩建产能过剩项目,不再审批和核准水泥、铁合金、碳化硅等行业新增产能建设项目,合理确定产业发展布局,推进铁合金、碳化硅、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在整合的基础上进行结构性、布局型调整;积极推进产业集聚型发展,着力构建循环性经济改造,努力实现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降低工业增加值能耗。二是推进清洁生产,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推进建材、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工作,针对节能减排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采用先进成熟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到2017年底,全面完成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行方案中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术改造实施计划,研究淘汰一批规模小、耗能高、污染重且在全县工业经济中占比重较小的传统产业,积极为先进产能腾出发展空间。
(二)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建筑施工场地扬尘控制做到“五个必须”,道路扬尘控制做到“三个必须”,“绿色文明工地”创建率达到60%以上。加强全县建筑施工场地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5个100%”控尘措施。不断强化道路扬尘防治,分类治理中小型污染企业,坚决依法关停地处环境敏感点、污染严重、群众反应强烈的企业。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品低、环保设施差的中小型工业企业实施分类治理;继续推进塘川地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高企业技术工业水平和污染防治能力。
(三)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加快天然气输配管网建设,加大天然气供应,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加快燃煤小锅炉淘汰步伐,禁止原煤散烧,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80%以上。不断加强煤炭零售点管理,强化煤质管控,限制销售和使用高灰份、高硫份燃煤。尽快完成4座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县域环境执法合作机制和部门联动执法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工业企业限停产应急预案》,明确具体限停产企业名单,切实提高方案的可行性。加强重点污染源管控,逐步提高垃圾收集率,做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密闭收集、及时清运,严禁露天焚烧垃圾和农作物秸秆、荒草等。
(四)依法强化行业监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对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新建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现有企业应率先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对未能通过环评审批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不得供电供水;开展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行动计划,督促企业采取深度治理等措施,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提前达到新标准要求。加强铁合金、碳化硅等冶炼行业烟粉尘治理,严控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同时,不断提高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按照节约资源、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的要求,制定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年度推进计划,落实清洁生产审核项目。
四、工作职责
(一)县环保局。负责牵头统筹、指导监督、协调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严格落实环境准入、总量控制制度,编制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积极争取环保项目资金支持,大力实施重点污染源整治;禁止新建或移装燃煤锅炉,完成43蒸吨锅炉“煤改气”任务;加大工业企业巡查力度,严防企业污染物事故排放和偷排。
(二)县工业和商务局。负责推进优化产业布局,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大力争取国家和省级项目资金支持;负责推进县域工业结构调整,制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并督促实施,积极推动发展循环经济;负责生产企业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油气回收治理和监督管理,协调推进油品升级工作;全面开展县域中小微企业集中整治,重点整治交通沿线小石灰、小煤场等“六小”企业,对无环保设施、污染严重的企业实行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企业依法予以关停。
(三)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提升城市道路通行能力,加强对载货运输车和渣土车的管理;做好城市绿化和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加强县城道路扬尘防治,加大道路洒水、喷雾机械化清扫等保洁力度。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做好渣土运输车辆的监管工作。
(四)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优化城市交通道路路网,加大公交车、出租车节能减排改造力度,采取措施降低城市机动车使用强度。
(五)县农牧局。负责推动设施农业和循环农牧业建设,有效防控农田裸地扬尘;严禁农作物秸秆焚烧,积极推行秸秆还田技术;做好废弃地膜管理,回收和处理好地膜废弃物,禁止焚烧。
(六)县林业局。负责做好县域生态治理。
(七)县财政局。负责争取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做好预算内污染治理资金协调分配,监督管理资金使用。
(八)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县域内砂石开采场地生态恢复治理和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餐饮服务等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十)县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加强施工工地、拆迁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打造绿色文明建筑工地。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互助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严格落实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大气污染防控预警应急联动机制,及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和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积极推行网格化管理机制,环保专兼职管理员要抓好信息收集、案件建立、任务派遣、任务处理等工作环节,确保环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提高监管能力。县环保局要及时建立网格污染源档案,对污染源实行全覆盖、全方位、全时段管控,不断加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推进联合执法等执法机制创新,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排污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环保宣传。县环保局要结合《环境保护法》“大气十条”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开展环保宣传,引导全社会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积极推行城乡环境网格化、精细化管理,逐步营造“大环保”格局,让广大群众养成自觉保护环境的良好习惯和氛围。
(四)强化资金保障。县环保局要积极争取落实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组织实施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县财政局要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支持力度,将环境空气监测站点建设、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切实强化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确保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空气质量目标按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