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20200407-154217-873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互助县人民政府  公文时效: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17-07-13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互助县2017年退化草原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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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政办〔2017〕128号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互助县2017年退化草原

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县农牧局拟定的《互助县2017年退化草原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3日

互助县2017年退化草原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县2017年度草原生态保护考核指标和《海东市草原监理站关于加强海东市2017年草原监测工作的通知》,为顺利完成退化草原治理考核目标任务,确保全县退化草原得到有效治理,不断提高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实施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的部署要求,以加快推进全省草地生态畜牧业试验区建设为切入点,以促进草牧业发展方式转变为核心,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生态与生产有机结合,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协调,遵循生态保护和畜牧业发展内在规律,全面推行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建立健全工作落实机制和监测监管机制,完善后续产业配套政策措施,实现草原生态环境恢复改善、畜牧业生产持续发展和农牧民收入稳步提高。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的理念,全面推行草畜平衡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遵循草原生态保护和畜牧业发展内在规律,保护和恢复草原生态环境,强化畜牧业生产基础,完善后续产业发展配套政策,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协调的原则。尊重客观实际,因地制宜,综合考虑各乡镇草原、牲畜、人口和经济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治理区域和退化草原治理措施,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

(三)坚持明确权责、分级落实的原则。按照“四到乡镇”的要求,落实草原生态补助奖励资金、草畜平衡、人工种草、治理区域和面积,逐级建立目标责任制,分解任务指标,切实做到任务落实、资金发放、建档立卡、服务指导、监督管理“五到户”。建立合理有效的运行管理机制,加强政策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政策落实公开、公平、公正。

(四)坚持绩效管理、激励约束的原则。建立完善生态保护业绩与补奖资金发放挂钩的绩效考核机制,细化量化考评指标,逐级开展绩效考评,确保政策落实到草场和牧户。用好绩效奖励资金,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乡、镇给予资金奖励,由各乡镇政府统筹用于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和草牧业发展。

三、目标任务

根据退化草原区域分布,通过实施草原禁牧封育补播、建立人工饲草基地、建立草畜平衡制度、发放草畜平衡补助以及舍饲圈养等综合措施,综合治理中度以上退化草原77万亩,补播封育治理面积1.7万亩,治理率达到2.2%。

四、治理区域及规模

(一)治理区域

根据草原退化区域分布,综合治理地处加定镇、巴扎乡、林川乡、南门峡镇、五峰镇、东和乡、东山乡、东沟乡、西山乡、蔡家堡、台子乡、丹麻镇、五十镇、松多乡、红崖子沟乡、哈拉直沟、高寨镇、塘川镇共18个乡镇77万亩中度退化以上草原,1.7万亩严重退化草原进行综合治理,有效遏制退化草原的趋势。

(二)规模任务

1.禁牧封育中度以上退化草原77万亩,封育补播后草地植被盖度达到52.9%;对严重退化的加定镇、巴扎乡、林川乡、南门峡镇、松多乡、五十镇共1.7万亩退化草原进行封育补播,每亩人工补播披碱草3公斤;

2.建立人工饲草基地5万亩,对规模养殖场和适度规模养殖大户牲畜实行舍饲圈养,通过综合措施减轻草原压力,实行草原禁牧封育,恢复草原植被;

3.实施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对18个乡镇287个村81084户农牧户发放补助资金633.67万元,通过补助机制政策提高农牧户保护草原的积极性;

4.建立草畜平衡制度,核减草原超载牲畜数量,有效恢复草原生态植被。

五、实施进度安排

(一)实施时限

2017年7月―10月

(二)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1.前期准备阶段(2017年6月)。深入调查研究,落实建设地点区域,编制审批退化草原治理方案,做好治理区域划定等前期准备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7月—9月)。根据治理划定区域,各乡镇与相关村及草原承包户签订封育补播协议,县农牧部门负责组织调运牧草种子,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指导牧草补播。

3.总结验收阶段(2017年10月)。对补播草原封育禁牧一年,同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验收,做好档案资料收集和工作总结上报工作。

六、资金概算与筹措

治理资金从2017年草原生态补助奖励切块资金和其它项目中整合解决。

七、预期效益分析

项目的实施重在生态效益,通过退化草原综合治理,77万亩中度以上退化草原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有效治理1.7万亩严重退化草原,草原植被覆盖度达到52.9%,草原植被覆盖度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有效扼制草原退化趋势,提高草原生产量,增加水源涵养功能,减少水土流失,保护草地生态环境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通过退化草原治理,每亩退化草原产草量提高50公斤, 77万亩可增加经济收入770万元。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完成2017年度草原退化治理考核目标任务,县上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农牧部门主要领导为副组长,有关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退化草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草原退化治理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县农牧部门负责治理工作方案的制定,治理区域的选定,牧草种子的供应,补播人员的组织管理和培训等;县草原站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具体解决治理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各种技术问题。

(二)加强技术指导。县农牧部门要严格执行草原禁牧封育保护制度,对77万亩中度退化草原进行禁牧封育,禁牧封育期限为一年,即2017年7月到2018年7月,封育期内不得放牧采家畜。对退化草原进行封育补播多年生牧草,对严重退化的1.7万亩退化草原采用人工补播垂穗披碱草的方式进行,补播草原必须采取“人工耙地(深度250px以上)+人工撒播种子和化肥+镇压复土”的作业方式进行播种,每亩补播披碱草3公斤。

(三)严格工作程序。县农牧部门要成立技术指导组和工作督查组,负责组织实施退化草原治理,严格按照治理工作方案及资金概算组织实施项目,严把项目设计、施工、材料质量关,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治理工程督查组要切实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组织管理,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法人负责制,以治理草原生态为出发点,切实治理好退化草原,提高草原植被盖度,退化草原治理后,做好工程项目的后期运行和管护,坚持谁建设、谁管护、谁收益的原则,建立科学、合理的运行机制,保证项目正常运转,杜绝重建设、轻管护和运作效益现象的发生,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四)强化宣传培训。县农牧部门要加强草原改良、高效养殖等实用技术培训,转变畜牧业增长方式,指导农民群众加快生产方式转变,减轻草原牲畜压力,巩固生态保护建设成效。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农牧部门要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开辟新闻专题报道、开展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让广大群众清楚地了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内涵,增强保护草原生态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全民保护生态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