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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wtlyj/2020-00002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文体旅游局 | 公文时效:是 |
主题分类:旅游、服务业 | 发布日期:2020-07-03 |
互政〔2020〕151号
县文体旅游局:
你局《关于互助县威北-扎碾公路沿线民宿农家乐改造提升项目方案的请示》(互文旅〔2020〕63号)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互助县威北-扎碾公路沿线民宿农家乐改造提升项目
二、项目主管单位
互助县文体旅游局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从风格风貌、餐饮接待区、厨房、厕所、庭院、民宿和技能培训等方面,改造提升威北-扎碾公路沿线乡镇民宿农家乐60户。(威远镇、东和乡、巴扎乡、加定镇)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补助标准和方式
(一)投资估算。项目计划总投资500万元,每户扶持5-10万元,按照自筹资金和财政资金1:2的比例投入,自筹资金不得低于10万元。
(二)补助标准。参照《青海省乡村旅游点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DB63/T640-2007)标准,各旅游接待户自行申报和改造修建。改造提升完成后,由县文体旅游局牵头,会同相关乡镇进行验收,并按照实际工程量和建设内容进行补助。
(三)补助方式。凭项目实施户身份证,通过银行卡发放改造提升引导补助资金。
五、项目实施时间
2020年5月-2020年12月,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审定阶段(2020年5月):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审定。
(二)申报阶段(2020年6月):根据方案要求,由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筛选上报拟改造民宿农家乐名单,上报县文体旅游局进行审核确定。
(三)实施阶段(2020年6月-2020年10月):参照《青海省乡村旅游点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DB63/T640-2007)标准,县文体旅游局、市场监管局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项目实施户实际情况,按照一户一品原则,指导和督促项目实施户进行改造提升。
(四)验收阶段(2020年10月-2020年12月):县文体旅游局、扶贫局、发改局、财政局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对实施改造提升的民宿农家乐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按照实际工程量和建设内容进行相应补助。
请你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如期完工,并做好项目档案资料收集和建档工作。同时,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规范监督程序,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度,接受群众监督。项目完工后,由审计部门对扶持资金进行专项审计。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