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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czxj/2022-00016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乡村振兴局 | 公文时效:是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农业、畜牧业、渔业 林业 水利、水务 | 发布日期:2022-09-17 |
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 2022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激励资金)的通知》(财农〔2022〕56 号)、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激励资金)的通知》(青财字农﹝2022﹞803号)文件精神和《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现将我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激励资金)2000万元和县级配套资金1607万元资金使用计划公示如下:
1.安排资金300万元,由县水利局实施2022年人饮工程水毁维修项目。
2.安排资金300万元,由县交通局实施2022年水毁道路维修项目。
3.安排资金500万元,由红崖子沟乡人民政府实施红崖子沟乡张家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
4.安排资金1100万元,由县乡村振兴局实施塘川镇光伏项目。
5.安排资金220万元,由县乡村振兴局实施五十镇班彦村光伏项目。
6.安排资金90万元,由塘川镇人民政府实施青海省第一个农村党支部培训中心项目。
7.安排资金150万元,由县卫健局实施乡镇卫生院改造项目。
8.安排资金300万元,由县住建局实施全县危旧房改造项目。
9.安排资金179万元,由县教育局实施技能培训项目。
10.安排资金50万元,由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实施互助达兰格特色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
11.安排资金18万元,由丹麻镇人民政府实施防贫救助项目。
12.安排资金140万元,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实施2022年14个乡村振兴试点村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13.安排资金260万元,由县发改局、县林草局、土族故土园景区管委会支付乡村振兴项目前期费用(其中:县发改局100万元、县林草局80万元、土族故土园景区管委会80万元)。
公示期为5天(2022年9月17日- 9月 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县乡村振兴局联系。
监督电话:0972-8320762
附件:互助县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激励)和县级配套资金使用计划
互助土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