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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20200509-141547-102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互助县人民政府 | 公文时效:是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日期:2020-05-08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互助县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进行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向公众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的意见。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互助县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高温垃圾热解)项目
建设地点:哈拉直沟乡
项目概况:互助县在哈拉直沟乡新建一座高温垃圾焚烧厂,使用生活垃圾高温热解智能化技术与设备,将哈拉直沟乡范围内13个行政村,88个自然村的垃圾进行集中处理。新建的高温垃圾焚烧厂包括垃圾焚烧厂房、附属用房、污水池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互助土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地址: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威远镇南大街27号
联系人:何有福
联系方式:0972-8329225
三、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一路旺都D座24楼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29-68661166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可填写本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出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请您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公众意见表以电子邮件或邮寄信函的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互助土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