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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20200508-200041-134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互助县人民政府 | 公文时效:是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日期:2019-01-10 |
广大适龄青年及家长同志们:
2019年征兵工作已经启动,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兵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准确掌握兵员征集潜力,增强适龄青年依法进行兵役登记观念,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根据上级要求,从1月10日起,全面启动兵役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兵役登记对象
常住户口在本县范围内,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
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高中毕业生(含中专、职高、技校),本人自愿应征的,也可以进行登记报名,高中毕业生符合登记条件的全部参加兵役登记。已经完成兵役登记、有参军意愿的可直接参加网上应征报兵役登记。
二、兵役登记时间
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三、兵役登记程序
1.凡常住户口在互助县内的适龄青年,自2019年1月10日起,登陆“全国征兵网”(http://www. gfbzb.gov.cn)或“青海省征兵工作平台”微信公众号,使用手机号码或邮箱进行实名注册,普通高校生可直接使用学信网账号登陆,按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兵役登记相关信息(牢记用户名及密码),不会使用互联网的适龄青年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和手机,到户口所在乡镇武装部现场进行兵役登记,有专人帮助进行网上登记。
2.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或下载《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
3.现场确认。适龄青年本人持打印或下载的表格,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在外地务工、上学的可委托亲人办理。
4.目测初审,各乡(镇)武装部对参加兵役登记的龄男性青年进行目测初审,依法确定应服兵役、缓服兵役、免服兵没或不得服兵役。
5.发放《兵役登记证》。乡镇兵役登记站将兵役机关审核盖章的《兵役登记证》发给登记青年。《兵役登记证》作为有关部门查验适龄男性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情况的依据。
四、法律责任
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兵役义务行为,必须认真履行。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逃避征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