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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县以“五保障”全力推进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24-10-18 07:40:24        文章来源:        浏览:

近日,省政府决定对2023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显著地区单位予以督查激励,互助县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工作获得省政府督查激励。

近年来,互助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加快建立科学标准、透明规范、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持续推进县级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取得实效。

——完善制度机制,保障责任落地落实。紧盯将绩效管理由

树立理念、搭建框架向夯实基础、提质增效转变的工作思路,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规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行为,制定落实了《互助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互助县县级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办法》《互助县县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互助县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互助县县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互助县预算绩效评价专家管理办法》《互助县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明确了全县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强化了组织领导、责任约束、考核监督等方面的要求,为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落地落实,绩效管理改革往纵深推进提供了制度机制保障。

——强化绩效审核,保障预算精准规范。围绕做好县级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审核工作,以“先预事后预算”为原则,将事前绩效审核作为申请预算的条件,细化操作规程、完善评估方法,对新增重大政策、重点项目开展事前审核评估,建立了“部门自评+财政审核”的事前绩效审核评估机制。在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要求各预算单位申请县级项目资金100万元以上,必须开展事前评估工作,对自评得分低或财政复审未通过的项目均不予纳入项目库。同时在各预算单位全面自评的基础上,选取资金额大、涉及面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项目进行重点审核评估,并提出审核意见反馈到各单位,进一步促进各预算单位抓实绩效源头管理工作,发挥绩效目标的前置作用,进一步规范了绩效目标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聚力事中管控,保障资金使用效率。以加强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着力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对各单位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资金执行进度持续开展“双监控”,实现所有预算单位(部门)、全部项目绩效监控全覆盖,对大额资金项目和部分进度滞后、目标无法实现的项目开展重点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处置意见,通过预算执行流程审核、动态监控、实地调查等方式,对事中发现的问题提早介入监管,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偏,并在中期预算评估中对进度滞后、绩效不佳、政策调整、目标已完成的预算进行调整或收回,资金使用效率不断提升。同时,将绩效监控结果作为当年资金拨付、预算调整等重要依据,列入预算完成后绩效评价、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和政策制定的重要参考。

——提高评价质量,保障绩效管理水平。持续完善评价体系建设工作,构建简洁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在共性指标框架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抓住预算编制、财政收支质量、支出绩效等关键核心领域,设置贴合我县实际的个性化指标,确保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聘请第三方机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勘查、问卷调查等方式独立开展现场评价,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客观性、专业性、公正性。严控报告质量,邀请绩效专家、业务专家、各项目分管领导集中审核评价报告合理性、有效性,为后续政策制定、完善管理和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强化“财政部门+主管部门+第三方机构+行业专家”联动机制,依托评价机构内部质控、专家评审、绩效终审三方控制机制,确保报告真实反映绩效评价工作成效,提高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可用性。

——落实结果运用,保障绩效评价效果。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和反馈整改机制,将事前评估、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公开,对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被评价部门和单位,作为其改进预算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依据。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把评价结果好坏作为预算安排多少的依据,通过重点评价,帮助单位和部门找到资金使用过程中的不足并及时纠正,形成“评价、反馈、整改、提升”良性循环,推动实现资金安排和资源配置科学合理,切实做到“无绩效不预算”,有效提升县级政府财政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促进财政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利用。

编校:石成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