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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县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坚决守护河湖安澜
发布时间:2023-12-01 07:52:47        文章来源:        浏览:

2020年以来,互助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作为牢记“国之大者”、践行“两山”理念的生动实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略,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和常态化巡河湖制度,全县河湖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域岸线管控成效显著。

——注重高位推动强引领。健全完善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将县四大班子成员全部纳入河湖长制责任体系,分级分段分区域担任河湖长,共确定县级河湖长23名,明确乡镇及村级河湖长522名,做到了“河湖长全覆盖、责任无盲区”。县总河湖长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经常在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河湖长制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河湖长制重点工作,签发总河湖长令4次。特别是面对每年八月份持续强降雨天气,县总河湖长以“汛”为令,及时启动县级领导干部和县直单位临时包联乡镇工作机制,带头巡河湖、查问题、促整改,示范带动各级河湖长守河有责、守河尽责、守河担责,2020年以来全县各级河湖长巡河湖8.4万余次,凝聚了共同守护河湖安澜的强大合力。

——注重标本兼治守底线。扎实推进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小水电清理整治等专项行动,实行重点涉河湖问题县级河湖长督办制,水利部反馈的河湖遥感图斑完成现场核查并上报省市审核,水利部和省市河湖长办交办的问题按期完成整改,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稳步推进,7个运行的水电站生态基流有效保障。扎实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下发督办通知105份,整改河湖“四乱”问题75个,清理河湖垃圾、砂堆3.5万余立方米,拆除碍洪桥梁及便桥12座,腾退违法占用河道1560米,河湖管控更加有力,“六无”目标基本实现。

——注重统筹治理求实效。持续强化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统筹”,一体推进治水、治污、治岸,河湖自然形态和生态系统功能持续恢复。水资源保护扎实有效,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严把涉河建设项目受理、审查、许可“三道关口”,严守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三条红线”,水污染防治扎实推进。扎实开着“净美河湖”行动、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规范提升生活垃圾填埋场6座、污水处理站23座,改造农村卫生厕所1.35万座,累计推广化肥农药减量增效158万余亩,全县重要和一般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均达100%。水生态修复稳步推进,完成国土绿化76.88万亩,治理河道45公里、水土流失144.75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达44.19%、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57.5%,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能力稳步提升,“林草护岸、林水相融”河湖生态长廊逐步形成。

——注重全民共治聚合力。始终坚持“开门治水”,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有利契机,深入开展“河道整治在行动·净美河湖焕新颜”等主题活动,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介,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开展全域治水宣传,发放宣传资料3.5万余份,全县干部群众爱水节水、管水治水、护水用水意识明显增强。不断强化与乐都、天祝等地区跨界流域共治,“共同保护、共同行动、共同维护”的区域协调机制持续加强。    


编校:李学益